每经记者 赵李南 每经编辑 杨夏 3月31日,R鸿达1(NQ400207,以下简称鸿达兴业)公告称,其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江苏证监局拟对鸿达兴业等主体开出的罚单合计5800万元。 经过江苏证监局调查,鸿达兴业涉嫌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鸿达兴业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鸿达兴业涉嫌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行为,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鸿达兴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50万元罚款;对鸿达兴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奕丰给予警告,并处以2200万元罚款;对鸿达兴业财务负责人林桂生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鸿达兴业董事姚兵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同时,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时任鸿达兴业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林少韩,时任董事殷付中,时任董事郝海兵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刘江飞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监事会主席郑伟彬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