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4-13 00:14| 发布者: 仟茂传媒| 查看: 2402| 评论: 0|来自: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朱成祥 王晶 每经编辑 杨夏
4月11日,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半导体产品“原产地”认定规则的通知》称,根据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的相关规定,“集成电路”原产地按照四位税则号改变原则认定,即流片地认定为原产地。
此外,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也建议,“集成电路”无论已封装或未封装,进口报关的原产地以“晶圆流片工厂”所在地为准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