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与ST新亚股权纠纷案背后:7亿元并购中的六氟磷酸锂产能达标之争 ...

2025-4-27 00:11| 发布者: 仟茂传媒| 查看: 1647| 评论: 0|来自: 每日经济新闻

摘要: 每经记者 于垚峰每经编辑 杨夏 因为一起7亿元的并购,杉杉股份(600884.SH,股价6.63元,市值149.4亿元)与ST新亚(002388.SZ,股价3.6元,市值18亿元)两家上市公司即将对簿公堂。 4月21日,双方律师在衢州市中 ...

每经记者 于垚峰    每经编辑 杨夏    

因为一起7亿元的并购,杉杉股份(600884.SH,股价6.63元,市值149.4亿元)与ST新亚(002388.SZ,股价3.6元,市值18亿元)两家上市公司即将对簿公堂。

4月21日,双方律师在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证据交换。

该起并购可追溯至2022年12月,彼时杉杉股份公告称,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宁波甬湶”)将其所持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新材料”)51%的股权转让予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旧称,以下均简称为“ST新亚”)或其指定的为执行本次交易而设立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价格为人民币7.04亿元。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及交割协议,ST新亚方面在2023年2月向宁波甬湶支付了股权转让款3.59亿元后(股权转让价格的51%),还应该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后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前),向宁波甬湶支付完毕剩余股权转让款3.45亿元。

不过,在付款期限到期前,ST新亚及子公司以宁波甬湶未如实披露杉杉新材料六氟磷酸锂年产能为由,向衢州智造新城法院起诉,要求宁波甬湶返还部分已付的股权转让款并支付违约金等。宁波甬湶亦向宁波当地法院反诉ST新亚及其子公司,要求对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最终上述两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在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并审理。

锂价下行期转让子公司

2022年12月8日,杉杉股份公告称,同意宁波甬湶将其所持杉杉新材料51%的股权转让予ST新亚或其指定的为执行本次交易而设立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作价7.038亿元。交易完成后,宁波甬湶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82.25%降至31.25%。

图片来源:杉杉股份公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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