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称,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自2025年05月29日起调整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制。针对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对本基金A、B类份额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金额上限由1000万元调整为50万元。针对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对本基金D、E类份额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如有)业务金额上限由1000万元调整为50万元。自2025年05月30日(含)起,非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上限恢复为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