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基金二期”)在厦门成立产投新公司的消息刷屏,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5月30日,中国电子报在官方微信号发表文章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基金二期”)就相关主体冒用其名义设立公司一事发布严正声明,表示其与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 近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发现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EK8G0N6C)将大基金二期登记为股东,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公司声誉,公司发布严正声明: 第一,大基金二期从未授权或事后追认任何主体投资设立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他人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方式,假冒大基金二期名义设立,大基金二期与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与大基金二期无关,大基金二期对其一切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大基金二期提示公众提高警惕、注意投资风险,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如发现任何冒用大基金二期名义开展的非法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涉事公司5月27日成立 大基金二期迅速“打假” 企查查显示,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市场监督管理局“拉黑”涉事企业 记者注意到,早在5月28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发布公告,拟将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经查,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做出“将上述单位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行政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