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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持仓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一个客户的限仓数额;2、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数量不得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3、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会员及客户应当将其期货合约持仓调整为最小交割单位的整倍数。
晚籼稻期货交易对持仓的要求: 1、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持仓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一个客户的限仓数额。 2、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数量不得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超过持仓限额的,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实行强行平仓。 3、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会员及客户应当将其期货合约持仓调整为最小交割单位的整倍数,自进入交割月起,会员及客户的持仓应当是最小交割单位的整倍数。 晚籼稻期货具体持仓额度: 1、晚籼稻期货合约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限仓标准是20000手; 2、晚籼稻期货合约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持仓量是3000手。 3、晚籼稻期货合约在交割月份,非期货公司会员及客户最大单边持仓为500手。自然人客户限仓为0。 |